欧盟近日颁布《工业加速器法案》,在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战略性产业对外资设置强制技术转让、股权比例、本地采购、本地员工等多维度限制条款。
该法案针对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投资者(实际针对中国)实施严格管制,并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补贴领域明确提出"欧盟制造优先"原则。
中国商务部随即表示,这些举措构成严重的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这一政策转向呈现出高度的戏剧性。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欧盟曾以维护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为名义,频繁指责中国在外商投资领域设置股权限制、存在强制技术转让现象,并声称中国产业政策违背国际规则。
如今,欧盟自身采取的政策举措与其曾经批评的做法高度相似,这种角色互换深刻反映了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的重大变化。
这一变化的根源在于全球产业力量对比的历史性转变。
二十余年前,欧盟凭借完备的工业体系、领先的核心技术和先发优势,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占据绝对高端地位,也是全球产业规则标准的主要制定者。
欧盟推崇的"自由开放"政策,本质上是基于自身压倒性竞争优势而进行的战略性选择,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开放市场来扩大经济利益。
然而,过去二十年见证了中国工业的历史性跨越。
中国制造业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部分领域"领跑"的转变。
当前,中国制造业规模稳居世界首位,涵盖联合国产业分类中的全部工业门类,在五百种主要工业产品中,超过四成产量位列全球第一,制造业增加值已超过欧盟。
这一成就并非源于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而是得益于持续的自主创新投入和市场竞争的磨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秉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超过五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十四万家。
同时,中国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2024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制造业领域实现了外资准入限制"清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产业分工。
与中国工业崛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欧盟工业竞争力的相对下滑。
近二十年来,欧盟经历了欧债危机、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能源危机等多重冲击,工业投资持续乏力,核心技术优势逐步弱化。
在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欧盟被中国快速赶超;在传统优势产业中,欧盟也面临产能外迁、市场份额萎缩的困境。
数据表明,2024年欧盟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仅为14.3%,远低于其2012年提出的再工业化目标(20%),去工业化趋势未能有效逆转。
正是这种产业焦虑和竞争压力,催生了《工业加速器法案》的出台。
该法案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本土产业保护和外资限制来实现产业复兴。
法案明确规定至2035年将制造业在欧盟GDP中的占比提升至20%,对战略性产业的外资设置全方位管制,并在公共采购、公共补贴等领域优先扶持欧盟企业。
这一政策转向反映出欧盟在全球竞争中面临的深层次困境。
从国际经贸规则的角度看,欧盟的这一政策举措存在明显的问题。
设置针对特定国家的歧视性条款、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这些做法与欧盟长期倡导的多边主义和国际规则相悖,也与WTO非歧视性原则不符。
这种自我否定的政策转变,不仅会损害中欧经贸关系,也可能引发其他国家的连锁反应,进一步加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升温。
从长远看,保护主义政策并非解决产业竞争力下降的根本之道。
真正的产业复兴需要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劳动生产率等内生性改革来实现。
盲目设置壁垒、限制外资,反而会阻碍欧盟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削弱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中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开放与创新的良性互动才是实现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正确道路。
产业竞争从来不是“筑墙设卡”的游戏。
越是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转型任务艰巨的时期,越需要以开放合作对冲不确定性。
以规则为基、以互利为要,推动市场公平、预期稳定、合作可持续,才是中欧乃至世界经济走出分化、实现共赢的更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