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42岁的卢某应聘进入郑州市某酒店当了厨师。晚上,新同事徐某等人为他接风,请他去饭店吃饭,大家都喝了酒。喝完酒,徐某骑着电动车载卢某回宿舍。半路上,两人因为怎么称呼老板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动手打了起来。卢某用牙把徐某的鼻子咬伤了。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物证鉴定室检查后发现,徐某的鼻子缺损超过30%,达到了重伤二级。过了一个月,卢某接到警察电话后主动去了公安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觉得,卢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犯罪。虽然他是酒后冲动、没预谋、有自首和悔罪表现,但这次后果严重,必须依法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法院还提醒大家,喝酒后要控制情绪,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用人单位也要加强管理和关怀,避免这类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