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发“持枪激战”视频

昆明警方刚处理了一件挺离谱的事,说是在网络上发了个“持枪激战”的视频。这段视频是在昆明街头拍的,画面里好几个人拿着“枪”在马路上、车旁边晃悠,动作危险得很。虽然视频是周末拍的,组织者刘某某把郭某某、唐某某找来一起演,还有个叫张某某的负责摄影。他们说是为了打发时间,视频里的“枪支”其实就是玩具枪。拍完了也没在公开平台发,结果被个叫樊某某的人拿到了。樊某某挺好奇就自己剪了一下发上网,他虽然标了说明也没意识到会有啥坏影响。等到警察查出真相的时候,这视频已经火了,光点赞就有11万多,评论有3000条左右,转发的都快5.7万了。 这事儿搞得大家心里都没底,觉得不安全。昆明警方在接到举报后马上行动了,联合网安支队、刑侦支队还有官渡分局、盘龙分局一块查。警察就直接把刘某某这些人给批评教育了一顿,让他们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干这事;也把发布者樊某某找过来批评教育,让他写悔过书还得配合把不良影响给消掉。 那个带“枪”的视频现在已经被平台下架了。警察在通报里说这次虽然没啥主观恶意,也没主动发出去播,但这行为已经触犯了互联网管理的规定,也说明一些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太差了。网络空间可不能当成法外之地,不管什么内容只要容易让人误会或者破坏社会稳定,都得严肃处理。 近几年短视频平台发展太快,像这种摆拍、编故事的内容老出现,要是没人管很容易变成谣言,损害秩序。这次昆明警方反应这么快也是体现了零容忍的态度,给咱们提了个醒:大家在玩网络的时候得守规矩、不造谣、不传谣,一块儿把网络空间搞得更清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