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把温暖的一面展现给了一名叫小花的17岁未成年人

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法律把温暖的一面展现给了一名叫小花的17岁未成年人。小花中专毕业后找工作,没能认清风险,进了一家打着“话务员”旗号却搞电信网络诈骗的团伙。后来虽然意识到不对劲,但她法律意识淡薄还心存侥幸,没及时退出,结果因为团伙事发被抓。鼓楼区检察院接手案子后,没简单判案,检察官仔细审查证据,还专门做了社会调查。 调查发现小花当时还是未成年人,是头一次犯错、没有前科;她到了警局也如实交代,认错态度好;她在这个团伙里扮演的角色和主观恶意都有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检察院决定给小花一个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这就像给了她一把钥匙,能让她改过自新,也能避免别人对她有“标签”印象。 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检察院又开始帮她解决实际问题。鼓楼区检察院联合专业的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给小花量身定做了一套帮忙的方案。这个方案不光是说说而已,还分成了好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帮助她心里好受些。司法社工定期找她谈话做心理疏导,帮她缓解焦虑、自责和迷茫。社工还跟她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她的经历让她明白虚构身份骗钱是违法的。这就让她不再心存侥幸,心里有了法律的底线。 第二步是教她本事让她能过上好日子。社工教她怎么分析招聘信息、看清楚职场陷阱,好让她在社会上生存发展。社工还让她去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帮她找回自我价值感和社会责任感。 在检察机关监督和社工帮助下,小花变得积极了。她按时汇报情况、参加社区服务,还在一家正规甜品店找到了工作。她干活很勤快,表现突出很快就当上了门店管理人员。 考察期结束后大家都夸她进步大。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检察院给她办了最终不起诉的手续。这份决定书不仅是结束歧路的开始,也是一份祝福未来的文件。 这个案子说明法律不仅要威严还要有人情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加上社会帮助体系就是给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搭了一座回家的桥。以后还会有更多类似的事情发生给更多孩子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