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车辆智能化水平提升,辅助驾驶功能高速通行、拥堵跟车等场景中被更多驾驶人使用;但现实也一再提醒:当“辅助”被当成“自动”,风险会在不知不觉中累积,并在关键时刻集中爆发。 问题:误用辅助驾驶使事故隐患增多。湖南衡邵高速衡阳段发生的一起单方事故中,驾驶人通宵驾车后因疲劳开启辅助驾驶,途中睡着,车辆在缺乏有效人工监管的情况下继续行驶二十多公里后撞上护栏,车辆受损严重。类似情况在湖北许广高速随县段也出现:一辆小车在湿滑路面并线超车时与半挂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其未能安全驾驶、过度依赖辅助系统且未及时接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两起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却共同暴露出公众对系统能力边界以及自身义务认识不足的问题。 原因:概念混淆叠加场景错配,放大安全风险。一上,按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0—2级属于驾驶辅助,系统只一定条件下提供加速、制动、转向等部分支持,驾驶人必须持续观察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可概括为“能减轻脚部负担,但手和眼不能松”。另一上,疲劳、分心、侥幸心理等人为因素与道路环境变化叠加,容易形成“系统、责任就不在”的错误期待。湿滑路面、复杂并线、临近大车等情境对感知与决策要求更高,一旦系统识别受限或超出设计范围,驾驶人的接管反应时间就成为避免事故的关键。交管研究人士强调,目前市场在售车辆整体仍以L2为主,人机共驾是常态,对系统的持续监管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 影响:责任边界模糊既影响应用推广,也可能带来更高治理成本。从事故处置看,长时间脱离方向盘、视线偏离道路等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依法可能面临罚款、记分等处罚;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通常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若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如果公众持续高估辅助驾驶能力,事故风险上升不仅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也会削弱社会对智能网联技术的信任,进而影响试点推广和商业化落地。 对策:以“规则—技术—运营—教育”闭环加强管理,兼顾安全与创新。其一,强化分级认知与提示规范,明确不同等级系统的能力边界和驾驶人义务,缩小营销表述与实际能力之间的认知差距。其二,推动车端约束更“硬”,例如更可靠的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注意力提醒、对长时间脱手脱眼的分级干预,以及在接近能力边界时更清晰的接管提示与冗余策略。其三,补齐试点运营的组织保障。以北京涉及的试点为例,L3车型在指定区域、以U型闭环路段模式开展规模化通行试点,覆盖京台高速、机场北线、大兴机场高速等路段,在单车道内可实现最高时速80公里的自动驾驶功能。运营方配备运营安全员、监控平台人员、事故处理专员等专业团队,并通过培训演练及交管备案考试,依托数据监控平台实时监测车辆状态与运营数据。这类“人员+平台+流程”的配置,反映出自动驾驶从产品走向服务后,对全链条安全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其四,交管部门与企业应加强面向公众的持续宣传和场景化教育,尤其针对疲劳驾驶、雨雪湿滑、施工路段、并线超车等高风险场景,说清楚“何时能用、怎么用、何时必须接管”。 前景:L3试点带来能力提升,但不改变责任底线。与L2驾驶辅助相比,L3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在特定场景下可由系统承担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人从“持续操控”转为“随时接管”。这意味着技术与监管需要同步升级:一上,准入与试点要更细化场景定义、运行设计域约束、数据回传与事件复盘机制;另一方面,驾驶人仍需坐在驾驶位并保持接管能力,不能把L3等同于“完全自动”。从产业发展看,L3规模化试点有望在通勤与干线物流等场景积累经验,为更高等级自动驾驶的法规体系、保险机制、事故责任认定与城市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但从道路安全角度看,只有当技术能力、运营管理与公众认知同向发力,“可用”才能真正转化为“可信、可控”。
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不可逆转,但技术进步不能成为放松警惕的理由。从L2级辅助驾驶到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再到未来更高等级,每一步都必须在安全前提下推进。当前更重要的是让公众明确:无论技术如何升级,驾驶人的责任和义务始终存在。只有驾驶人清楚自身角色定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智能驾驶技术才能真正成为提升出行安全的工具,而不是新的隐患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