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商事纠纷外溢,船员被动“滞留” 2020年4月11日,利比里亚籍“狮子”轮进入日照港停靠。因船东拖欠船舶用品款项,中国司法机关依申请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原本常见的海事商事争议,很快演变为多方债权集中主张:金融机构、行业互保组织、船东关联公司以及多家服务机构陆续提出权利请求,涉案金额不断增加。随着案件复杂化,来自乌克兰、菲律宾等地的21名外籍船员被困船上,陷入“无航次、欠工资、难下船”的处境,成为纠纷链条中最弱势的一环。 原因:疫情冲击叠加航运链条长,弃船风险被放大 业内人士指出,弃船并非单一主体失信所致,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疫情期间国际航线与港口防疫政策频繁调整,换班与遣返成本上升,船东经营不确定性增加;二是航运业务环节多、参与主体广,船东、租家、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与供应商之间责任边界复杂,一旦现金流断裂,纠纷容易外溢扩散;三是部分船舶多重抵押、担保与债务安排下运营,一旦被扣押,债权人竞相主张优先权,处置周期随之拉长。这些结构性矛盾,使船员权益在“资产保全—债务清偿”的程序中更容易被忽视。 影响:从个案到行业警示,安全与人道风险同步上升 扣押持续后,船东宣布弃船,不再支付工资,也未安排后续营运与人员安置。船上随即出现生活物资与淡水紧张、垃圾堆积、设备维护不足等问题,如处置不当,既可能引发人身安全风险,也会带来船舶污染与港口安全隐患。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类事件在全球并非个案。疫情以来,一些港口出现船舶长期滞留、船员无法换班的情况,个别案例甚至持续数月乃至更久。弃船问题由企业经营风险,逐步延伸为公共安全与国际劳工权益议题。 对策:司法协调与多部门联动,优先兜住“工资与遣返” 在“狮子”轮事件处置中,局面缓和的关键在于权利人之间的现实妥协与制度性协调。为避免事态继续恶化,主要抵押权人同意先行垫付部分工资,缓解船员燃眉之急,并推动尽快安排遣返。为落实离境与换班,涉及的司法机关会同外交、海关、边检及驻华使领馆等部门沟通衔接,在防疫要求下推动开通便利通道。同时,考虑到当时日照港并非常规外籍船员换班口岸,主管部门在评估风险后作出特殊安排,允许中国籍船员登轮接替,确保船舶基本安全并保障船员顺利返程。2020年11月,外籍船员完成交接后搭乘包机回国,持续数月的滞留危机得以化解。 前景:以国际规则为底线,推动“先人后物”的处置共识 国际劳工标准对弃船已有明确界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及其修正案强调,若出现长期欠薪、船东中断支持、未承担遣返费用等情形,应启动保障机制,确保船员获得工资、基本生活供给与安全遣返。面对跨国索赔与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现实,业内建议从三上完善机制:其一,强化船员工资与遣返费用的金融保障安排,推动保险或担保机制更可操作、可兑现;其二,在船舶扣押与处置程序中明确优先保障船员基本权益的规则,缩短救济链条;其三,加强港口国、船旗国、船员来源国与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与联合处置,尽量前移风险处置关口,降低“弃船—滞留—安全事故”的连锁风险。
“狮子”轮事件虽已解决,但其暴露的国际航运治理难题仍值得反思;在全球产业链高度互联的背景下,海员权益保障不仅是人道问题,也关系到国际贸易的安全与稳定。这起涉及六国的纠纷最终通过跨部门、跨国协作得以化解,为后疫情时代航运治理提供了可参考的经验。正如航运界所言,“没有船员的航程只是没有灵魂的铁链”,只有切实保障海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全球贸易通道才能持续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