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制度亟待完善 河北保定赛鸽被雕鸮咬死引发法律思考

问题:2月1日,河北保定一名鸽主发现,饲养的8只赛鸽被一只闯入鸽笼的雕鸮咬死,经济损失两万多元;雕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事发后,鸽主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求助,但由于当地补偿机制尚不明确,申请推进较为缓慢。 原因:事件折射出野生动物保护与居民财产权益之间的现实矛盾。近年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扩大,与人类生产生活空间的交集增多,致害事件随之增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由地方政府承担补偿责任,但实施细则需由省级政府制定,一些地区补偿制度或保险机制仍不完善,导致受害者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影响:类似事件不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也可能削弱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理解与支持。若处置不及时或沟通不到位,既影响生态保护成效,也可能诱发私自捕杀等违法行为。律师提醒,雕鸮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擅自伤害或猎捕将面临法律追责。 对策: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强表示,受害者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优先报警或联系林草部门,由专业人员到场处置并固定证据。同时,地方政府应尽快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要求落地,完善致害补偿与保险业务,建立清晰、高效、可查询的补偿流程。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自行处理不当带来更大风险。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如何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保障群众利益,将成为长期课题。专家建议,各地可借鉴已有成熟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细则,并加强科普宣传与风险提示,引导公众科学应对野生动物侵扰,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形成良性互动。

野生动物保护面向长远,但要走得稳,离不开公平、可操作的制度支撑;把致害补偿机制落细落实,推动保险与预防措施衔接到位,既能及时回应个体损失,也有助于减少冲突、巩固保护成效。让每一次矛盾都在法治轨道内得到妥善解决,才能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理念转化为更可感、更可持续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