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四省市联合实施市场监管新规 升级包容审慎执法机制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再次引领制度创新。

最新出台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处置规定,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在严格执法与柔性监管之间寻求更精准的平衡点。

当前市场主体面临的共性难题在于,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因缺乏明确裁量标准,易导致基层执法"一刀切",既加重企业负担,又可能抑制创新活力。

以新兴业态为例,新技术、新模式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非主观违规行为,往往需要更科学的容错机制。

此次修订直击三大核心问题:一是原规定19条条款难以覆盖复杂执法场景;二是从轻与减轻处罚界限模糊;三是"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等关键要素缺乏量化标准。

四地监管部门通过200余次案例研判发现,约34%的争议案件源于裁量尺度不统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则的温度与力度并不矛盾,关键在于边界清晰、尺度统一、程序规范。

长三角“免罚轻罚”规则再升级,既是对基层执法经验的制度化回应,也是服务创新发展、维护公平秩序的治理再进阶。

随着制度细化与执行落地并行推进,市场预期将更稳、合规成本更可控、监管效能更可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坚实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