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靠的不仅仅是事后整改

事情要从河南辉县市孙石窑村的一起案子说起,村支书竟然用非党员、智力二级残疾的村民郭黑虎来“顶包”,引发了很大争议。辉县那边对这事很重视,一共严肃问责了11名责任人。 事情的起因是,原党支部书记帖托因为村里的债务纠纷,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了。为了不被抓去还债,帖托就找当时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红彪帮忙,一起伪造免职和任命文件,硬是把郭黑虎塞成了村支书。这既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也把司法权威给冒犯了,还给残疾人带来了伤害。 这事儿能闹成这样,说明基层治理确实有不少短板。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法院执行就是个技术活儿,搞点小动作就能糊弄过去;另一方面,管理太松散,人事任免这种大事没人盯着;再加上弱势群体的保护机制不健全,智力残疾的人竟然成了权力的工具。 这种行为危害可不小。它直接破坏了司法权威,让法律成了摆设;还把基层党组织的威信给败光了;更把弱势群体推到了被动的位置上。虽然只是一个村的事儿,但暴露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 辉县这次算是下了狠手,除了把11名相关人员给问责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决定把这个案子提审一下。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也都插手了进来,形成了多管齐下的监督态势。 以后得在基层权力监督上下功夫,特别是人事任免、文件制发这些关键环节得有人看着;还得给基层干部上法治课;再就是要专门保护弱势群体。只有堵住了漏洞,才能防止权力被滥用。 这个看似荒唐的“顶包”事件其实是个试金石。它告诉我们,任何逃避责任的小聪明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有把每一个基层组织都纳入法治轨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靠的不仅仅是事后整改,更是制度上的系统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