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聊天总爱说“三更半夜”,感觉就像是闲聊的一句口头禅。其实这个说法可大有来历。它最早是用来形容两个人深夜夜谈的情况,一个叫陈象舆,一个叫董俨。有一回他们在汴京(今开封)夜里聊得太高兴,老百姓就把他俩合起来叫“陈三更”和“董半夜”。 说起时间计时法,古人挺讲究的。白天有太阳照着,夜里就有更鼓和梆子打点。城里有钟楼敲钟报时,乡下是用“敲梆”或者“击鼓”来分黑夜。比如一更大概是晚上7点到9点,二更就是9点到11点。三更正好是半夜十二点到凌晨一点。 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也用了这种更鼓计时法。他写贾府元宵夜宴时就说从二更天开始唱《八义·观灯》,一直唱到四更天才散场。 宋代以前可不是这样,唐朝的时候实行宵禁。唐朝法律规定晚上六时就得打闭门鼓关门,晚上五点半才打开门鼓开门。要是在这段时间在外面溜达,就要挨板子。 到了北宋初年,汴京废除了宵禁制度。酒楼、勾栏、夜市都通宵营业,“梁园歌舞足风流”成了日常景象。 为了让夜晚划分得更细致一些,古人把一更分成了五个“点”,每个点大约是24分钟。更夫手里常提着一个像小钟一样的东西,中间有凸起、两边有孔。敲它报时还能计数。久而久之,“打点”这个词就流传下来了。 最后再看一眼这个成语的源头:它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经济开放、城市繁荣、夜色不再设防的产物。它既代表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代表着陈象舆和董俨在赵昌言府邸彻夜灯火里留下的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