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三年审结2061件网购食药纠纷:直播带货夸大宣传与无标签商品成风险点

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的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线上销售已成为重要流通渠道。

然而,这一趋势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该院共受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其中普通食品类案件占比高达70%以上。

这些案件集中反映了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

以一起典型案例为例,66岁的唐女士在某珠宝公司经营的网络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宣称“含有蛋白血清、具有抗癌作用”的黄粉,但收到商品后发现其无任何生产标识,且商家经营范围仅为珠宝首饰。

法院审理后认定,商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唐女士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指出,案件暴露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和销售环节。

部分生产者受利益驱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甚至违规添加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或违禁成分。

此外,生产管控漏洞频现,如茶包混入虫子、包子混入钢丝球等,反映出部分企业在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销售环节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部分商家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尤其在保健食品销售中,夸大功效、虚构效果等误导性宣传屡见不鲜。

仪军强调,消费者维权能力不足是当前的一大短板,许多消费者因缺乏相关常识和证据意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仪军建议消费者主动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选购时仔细查验商品标签、批准文号等信息,警惕夸大或绝对化宣传。

同时,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通过无资质网点或不明链接交易。

此外,消费者还需妥善保留购物凭证、页面截图等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

展望未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和消费者意识的提升,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有望逐步改善。

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仍需多方共同努力,包括加强企业自律、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等。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网络购物的便利性不应成为监管漏洞的借口。

当前,需要在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平台加强审核把关、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等多个环节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更加安全、诚信的网络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真正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