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聚焦 近日,一起在高压线附近垂钓引发的触电伤亡案件引发关注。经调查,涉事供电公司高压线路的架设和日常维护均符合国家规范,但法院仍判令企业向死者家属赔偿34万元。这个“未被认定有过错却需承担赔偿”的结果,表明了我国法律对高度危险作业的特殊责任安排。 法理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236条,高压输电被明确纳入高度危险作业范围,经营者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指出,该条款基于“风险控制”思路:谁对危险源有更强的控制和防范能力,谁就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本案中,供电企业作为高压电能的控制方——即使已履行常规管理义务——也不能因此免除法定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认定死者存在重大过失:在10千伏高压线保护区范围内垂钓,明显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但依照《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原则,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只能减轻经营者责任,不能使其完全免责。法院在核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后,酌定供电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最终形成34万元的判决结果。 行业影响 该判决对能源、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具有参考意义。国家能源局对应的人士表示,合规经营只是基本要求,企业仍需结合场景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目前,多地供电企业已启动高压线区域智能监控升级,并在鱼塘、农田等风险较高区域增设双语警示牌及红外报警装置。 社会警示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因高压线附近垂钓、施工等导致的触电事故,年均超过200起。本案主审法官强调,无过错责任并非纵容冒险行为,公众应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可能引发危险的活动。 制度前瞻 法学界建议完善电力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机制,并通过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未来《电力法》修订或将更细化经营者与公众的责任边界,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参与高风险行业的风险分担。
“无过错仍担责”并非对企业的额外苛求,而是对高度危险风险的制度回应;“重大过失可减赔”也不是对生命价值的削弱,而是对责任分配与行为边界的明确。将事故教训转化为更有效的预防措施,将风险意识落实为更自觉的行为选择,才能让法律上的平衡最终落到现实的安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