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和2020年的工作情况来看,当时很多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没落实到位。黄晓敏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在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林业局当局长期间,不仅给336万的项目资金弄得闲置了,还导致部分项目搞不下去。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工作纪律。党中央对这种情况早有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写得很清楚。要是工作不上心、疏于管理,把上级的事儿办砸了,造成了大损失,肯定要受处分。黄晓敏就因为这事在2020年10月前后出了事。 虽然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少数人身上,可危害不小,容易耽误党的事业。党员干部平时得把本职工作当成责任来干,对党忠诚就得体现在实际效果上。至于“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和“落实党中央部署打折扣”这两种行为怎么区分,主要看三点:一是干事儿的人不一样,前者可能是普通干部或者领导干部;二是处理的是啥级别的事儿,前者可能只是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内部的要求;三是危害的后果不一样。 要是具体看黄晓敏的情况,他当时干的就是普通干部的活儿,而且他没落实的那些部署也不是党中央的全局性决策。所以按规定,这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实践中像这种情况挺多的,大家别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