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5年3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经过近一年的集中监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交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推动纠治对应的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当前,规范涉企执法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最高检党组将此次专项监督作为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涉企刑事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纠治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等11项重点任务,构建较为系统的监督体系。 在开展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坚持五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侵犯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追责。二是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需求。四是坚持标本兼治,从个案监督中梳理深层原因,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尽量从源头减少问题发生。五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加强自我监督,既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坚决纠治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 在工作机制上,检察机关也有新进展。通过开设12309专项监督专区、深化与相关单位工作协作等渠道,共收集线索2.9万余个,为案件办理提供支撑。同时健全案件督办、交办机制,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共确定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案件30件,形成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的监督格局,推动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从监督成效看,此次专项监督已成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检察机关强化对企业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的保护,推动形成更稳定、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同时,通过标本兼治推动相关制度机制完善,提升源头治理效果,具有长期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检此次专项监督,既是对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纠治,也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维护。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司法机关仍需持续强化监督职能,以更精准、更有效的法律服务护航经济平稳运行。此实践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