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的大战略,得让这些搞科研、教学生的单位多享受到实惠

咱们这是由中央宣传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海关总署、科技部这六个部门联合推出的“十五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这边也跟着发了个通知。这事儿就是为了响应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的大战略,得让这些搞科研、教学生的单位多享受到实惠。 具体怎么弄呢?第一、二条说的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的事儿,这一规定专门给那些国内造不出来或者性能不咋行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和教学用的图书资料准备的。不过这范围可不小,只要是干这行的单位都能沾光。 说到能享受这个政策的单位,那可多了去了。不管是中央级还是省级的科研院所,甚至它们带的研究生院和图书馆都在列;像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这些大块头也在其中;还有那些转制的科研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外资研发中心也是符合要求的。 除了能免税进口设备和图书,对于那些已经免税进来的科研用品或者仪器设备,还可以在海关同意的前提下借给别的单位用。尤其是那些进了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只要符合开放共享的规定,也能借给别人做研究。当然啦,如果是学校的附属医院要做临床实验或者使用医疗检测设备,那也得经过海关同意。不过有个硬指标得注意,每所医院每3年每种中型大型仪器最多只能进1台。 这个免税进口的商品得列个清单来管着。具体咋管、哪些东西能免税,得等财政部他们另外定下来发通知。至于管理办法这事儿就先不说了,等以后再单独发文件吧。 这个政策是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一直管到2030年12月31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