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 法官以案释法护航青少年成长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需重视。高中阶段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法律意识的培养直接关系到其人生轨迹。栾川县人民法院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正是基于该现实需要。 胡钊源在课堂上采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教学方式,从身边容易被忽视的"小事情"切入,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生活场景。他指出,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可能构成校园欺凌,网络言论并非法外之地,为朋友"撑场子"可能触犯法律红线。这些看似平凡的例子,实则揭示了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踩踏的法律底线。 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突发安全事故等问题日益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通过司法机关主动进校园、进课堂,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胡钊源强调,法律既是规范行为的约束机制,更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这一观点的传递,有助于改变部分学生对法律的片面认识,引导他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维权。 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多方合力。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应形成共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栾川县法院的这一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通过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以案说法、以理服人,既能为学生筑牢思想防线,也能为构建和谐校园注入新活力。让每个青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这是司法机关、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