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花8万报健身课 退课要收3万违约金?法院这样判。原标题:法治在线丨花8万报健身课 退课要收3万违约金? 法院这样判陈女士在2017年花了84000元购买了健身课程,谁能想到课还没上几节,腰椎就出了问题。她想把课退了,可健身机构却告诉她,退课可以,但要扣近3万元的违约金。没办法,陈女士只好把健身机构告上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陈女士当时是在教练热情地免费体测和邀请下,签了课程协议,买了100节拳击课,花了45000元。教练后来又推荐她买了常规课,优惠后价格是39000元。结果没多久,陈女士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暂停训练。医生检查发现她腰椎间盘突出,建议她别再剧烈运动。 上了拳击课13节和常规课6节后,她的剩余课时分别还有87节和94节。她想取消课程时,教练说不行,得扣35%的违约金。机构说责任在她自己。她跟机构沟通要退剩余的7万多元课时费,机构却拒绝了。机构认为陈女士违约了。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丁宁觉得这次情况不同寻常。他说陈女士因为健康问题解约这是她签合同时想不到的事情,也不属于商业风险。如果她继续履行合同对她很不公平。所以这次解约是合理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说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变化了当事人没法预见又不属于商业风险的话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的话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跟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解释也支持这个原则在预付式消费中应用。 丁宁法官还提到这个案例里“特惠课程不可退课”这类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所以无效条款。陈女士因为身体不好需要停掉健身课有医疗机构专业建议支持所以她不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健身房返还给陈女士75810元课时费。这次判决既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提醒经营者预付消费霸王条款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