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紫云检察机关揭露探店乱象:虚假宣传视频伪装“真实分享” 涉案公司发布4600余条未标识广告

短视频平台上的探店内容因其生活化和真实感获得大量关注,但这种看似真诚的分享背后,却隐藏着精心设计的商业陷阱。紫云县检察机关的一起案件揭露了这个现象的真相。 问题源于一条消费者举报。一位市民短视频上看到本地博主推荐的火锅套餐,被视频中鲜艳的食材和博主夸张的进食表现吸引,随即下单。但到店后才发现,食材分量明显不足,口感平凡,与视频宣传相差很大。这位消费者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反映了情况,由此揭开了当地探店乱象的冰山一角。 紫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黄萍介绍,初步调查发现这并非个案。经过排查,他们发现涉事文化传媒公司自2023年起系统运营了9个探店账号,累计发布4600多条视频,其中美食类视频超过3200条。这些视频高度相似,采用标准化话术模板,如"性价比天花板""本地人私藏""偷偷告诉你"等表述,被批量复制应用于不同店铺的推荐中。 这种做法的核心问题是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内容,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但涉案公司的视频刻意规避了广告标识,使消费者无法区分这是个人真实感受还是商业宣传。 在调查中,涉案公司起初辩称这是视频制作费而非广告费。但检察机关通过查证公司与商家的资金往来,在账目流水中找到了证据。面对确凿的证据,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认了未依法标注广告的违法行为。 隐形广告的危害是多上的。首先,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消费。其次,这种做法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遵纪守法、规范标注广告的商家和传媒机构反而处于不利地位。再次,它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削弱了消费者对短视频平台内容的信任。 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了多层次的应对措施。一上,明确指出涉案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全面整改。同时,涉事商家主动联系权益受损的消费者,退还了对应的费用。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监管盲区。 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30余家重点餐饮商家、文化传媒公司及知名探店博主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实的未标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约谈和责令整改。 检察官黄萍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时,除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举报线索,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网络消费的繁荣需要真实、透明与可信的环境;探店内容可以记录城市烟火气——也可以成为品牌传播的渠道——但前提是边界清晰、标识明确、评价真实。以法治方式纠正隐形广告乱象,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唯有让每一次推荐都经得起核验、让每一次消费都基于充分知情,才能推动数字经济时代的消费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