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孙某想要把孩子送进心仪的小学,通过朋友曹某找到某校外培训机构的员工刘某帮忙。为了把这事儿办成,孙某一下子就掏了18万,给了刘某做“服务费”。 但最后事情根本没办成,孩子连备选学校的报名窗口也错过了。这下孙某急了,直接把刘某给告到了法院。他要求对方退还18万元钱,还赔偿5万块损失。 青羊法院审理后觉得,这案子最大的问题是孩子根本没有资格读那个学校。曹某明明知道这事,还去找特殊渠道帮忙。三个人合伙试图用金钱来换本该合法获得的入学资格。 法官在判决里写得很清楚:《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说了,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就无效。因为这份委托合同破坏了教育公平,伤害了公共利益,所以直接认定它是无效的。 刘某已经把18万退给孙某了,曹某再向他要赔偿自然也没道理。法院驳回了曹某所有的诉求。 其实这次案件背后还牵扯出了一条“择校黑链”。刘某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人,他一直对外吹嘘自己有特殊资源。靠着这些谎话,他骗了成都多所名校家长的钱,金额高达几百万元。 最近青羊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这下这条靠关系编织的黑链算是彻底断了。 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要擦亮眼睛。现在青羊法院也接到了不少类似的案子,有的人找人代办特殊资质、有的人想买学区房,结果都是什么都没得到。 正规入学只能走官方渠道,“免试就近”和“摇号派位”才是铁律。任何说“找关系”“走后门”的都是骗子的话术。签合同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质和条款,千万别被口头承诺给骗了。 只有放弃拼关系、拼人脉的想法,把希望放在孩子努力和国家政策上,才能不成为“18万打水漂”这种倒霉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