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打到第四节还剩8分03秒,掘金进攻的当口,约基奇没拿球正跑位准备接应。雷霆那边的防守队员多尔特,突然从背后伸脚把他给绊倒了。这一绊动作大得很,直接把约基奇给摔了个大跟头。平时脾气挺好的约基奇这回火了,立马站起来冲多尔特嚷嚷,两人在那儿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裁判看了录像回放之后,觉得多尔特这动作太过分了,直接给他记了个二级恶意犯规,把他轰出了场外。这一判罚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人觉得这是季后赛那种强硬的防守表现;还有不少人觉得这是必须严惩的脏动作。裁判报告说得很明白,多尔特伸腿那一下目的性太强了,而且对约基奇膝盖构成了很大威胁。NBA规定,二级恶意犯规就是那种故意干的、还挺危险的动作。要是累计到了一定分数,得自动停赛;比如说你积4分的时候被罚二级恶意犯规,就得停1场;积到5分或者6分,罚你2场;积到7分以上,不管是一级还是二级恶意犯规,都得停2场。 这次裁判重点看了约基奇的膝盖有没有受伤风险。毕竟在NBA里,腿上绊人这种事儿特别容易搞伤关节。只要裁判觉得这动作没必要、还过度了,就可以直接判二级恶意犯规。联盟历史上有过好多类似的事儿,像追梦·格林那次踢裆、狄龙·布鲁克斯那种挑衅式的防守,都让人议论纷纷。 这些防守动作有个共同点:都是冲着对手主力球员去的、都有风险。不过像狄龙·布鲁克斯那种方式不一样,他主要是搞心理战、说垃圾话什么的,不直接动手伤人;格林这种则是直接动手下黑手。格林之前因为锁喉戈贝尔、打努尔基奇被禁赛了好多次,说明联盟对老犯错的人处罚很重。 多尔特这次要是也被认定成故意伤人的话,也很可能要追加处罚。网上现在都在讨论多尔特干的是不是脏活、NBA是不是搞双重标准。有些老一辈球迷喜欢看激烈对抗;年轻人更看重比赛安不安全、公不公平。约基奇当时反应激烈是为了自我保护;队友们就帮他说话,说这是战术需要。这种争论其实一直都有。 联盟通常说裁判判罚是独立的、规则得一致执行。但如果涉及明星球员安全了,联盟为了面子和挣钱一般都会加大处罚力度。 现在这个恶意犯规积分制也有不少问题。虽然累计到数了就得停赛吓唬人吧?但实际判的时候还是得看人脸色看视频。视频辅助虽然能减少错判了点事儿;但像“故意不故意”这种主观的东西还是得靠人脑想办法定。 技术辅助裁判用得也不算多了现在这VAR系统没法管“故意”的事儿;现在就是讨论是不是要给回放中心更大权力或者按球员薪水比例罚款这些新招儿来管管这事。 说到底就是个平衡问题:篮球肯定要强调对抗嘛;但运动医学现在发展了都知道脑震荡多吓人呢。 强硬防守是魅力所在没错;可必须拿球员健康当底线才行。 多尔特和约基奇这一架就提醒咱们了:什么是竞技道德?这事儿得联盟、球员、球迷一块儿商量才行。 规则得改细点技术手段得跟上;球员要明白太玩命打架对自己前途不好;球迷看比赛得理智点别光盯着猛不猛看公平不公平才行。 只有大家一起使劲儿才能弄出个既保留激情又不伤人的打球环境来! 你觉得多尔特这一脚是强硬对抗呢?还是该严惩的坏动作呢? NBA有没有必要改改规则来狠狠收拾这些爱下黑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