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多管齐下的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在督察执行层面,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展9批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覆盖范围广、查处力度大,对各地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和严肃处理。这些督察行动有效推动了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落实,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在制度建设层面,我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进入新阶段。环评与排污许可全链条制度改革的推进,实现了从源头预防到过程管理的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推进,为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撑。 在示范引领层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我国累计命名675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3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些示范区和基地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在技术支撑层面,我国生态环保监测和执法能力大幅提升。建成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了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全面监测。初步形成的生态环境数智化执法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高了环保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 在安全保障层面,核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多措并举,我国有效防范了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十四五"期间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制度约束、责任传导与能力建设贯通起来,才能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面向未来,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深化改革、以更高标准推进精准治污与系统治理,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