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慧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也折射出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推进反腐工作的现实意义。杨慧曾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贵州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以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七年多时间里,她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体现为长期、反复的受贿特征。经审理查明,杨慧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448万余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卫生健康领域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环节,关系公共资金使用和医疗服务保障。杨慧的行为侵害国家利益,扰乱行业秩序,也对系统廉政建设和公众信任造成损害。法院量刑时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与情节:一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另一方面,杨慧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判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杨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的审理与判决,表明了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推进廉政建设的态度与力度。
杨慧案的依法判决再次表明,反腐败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过程中,唯有继续织密制度约束、做实监督机制、强化廉洁意识,才能守住医疗系统的公信力,真正把公共资源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上。此案带来的治理警示,值得长期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