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同步优化交易规则 风险警示股涨跌幅限制调整至10%

问题——交易机制需与市场结构变化相匹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提升、指数化投资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规模扩大,以及中长期资金入市需求上升,现有部分交易安排收盘定价效率、交易时段覆盖、风险揭示精细化等,已难以完全匹配市场变化,亟需完善;尤其在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基金收盘定价,以及盘后按收盘价成交需求增长的背景下,制度设计需要更好平衡交易便利与风险防控,推动市场运行更稳定、透明、有序。 原因——落实制度改革部署与投资者需求变化 此次规则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反映出交易所在提升基础制度适配性、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上的持续调整。一方面,对应的改革部署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对按收盘价执行策略、降低冲击成本、提高成交确定性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等品种风险特征更突出,市场对风险揭示和交易约束提出更高要求,推动规则“更好交易”与“更可控风险”之间寻求更合适的平衡点。 影响——延长交易覆盖、优化收盘定价、提升风险约束 上交所上,修订要点之一是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大至全部A股及ETF。这将更好满足部分投资者按收盘价交易的需求,丰富交易方式,并提升交易执行的便利性与效率。其二,拟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由连续竞价改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形成收盘价,使基金收盘定价机制与沪市股票更加一致。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与定价效率,减少尾盘波动对净值与跟踪效果的扰动,提高机制一致性与可预期性。其三,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并同步对规则表述、纪律处分等作适应性完善。相关调整预计将提升价格发现效率,减少因涨跌幅过窄引发的“连续一字板”等现象,但也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交易纪律提出更高要求。 北交所方面,此次拟修订内容聚焦“便利参与、强化保护、提升透明度”。一是拟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机制,为希望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新渠道。二是拟优化大宗交易制度,对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进行调整,提升制度可操作性与合理性。三是拟对风险警示股票与退市整理股票增加更有针对性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理性交易、抑制过度投机。四是拟完善交易监管安排,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认定,并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公开信息,深入提升监管针对性与市场信息透明度。 对策——制度优化需与监管协同、投资者教育并重 交易机制改革能否达到预期,取决于规则执行与风险管理能否同步到位。一方面,交易所需征求意见基础上评估不同品种、不同交易方式对流动性与波动的影响,完善配套业务细则与技术系统安排,确保平稳切换、稳定运行。另一上,应强化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针对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高风险品种,通过更醒目的提示、更严格的交易约束和更及时的监管处置,降低非理性交易冲动。同时,市场参与机构也应完善内部风控与交易合规,避免在盘后定价交易、尾盘集合竞价等环节出现集中下单带来的冲击风险。 前景——以征求意见为起点,推动制度体系更成熟 两家交易所同步推进规则完善显示,围绕收盘定价机制、盘后交易安排、风险品种管理与交易监管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我国资本市场基础交易制度正向更统一、更透明、更具韧性的方向演进。按程序,上交所将研究吸收市场意见,并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持续完善交易制度、强化交易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也将结合反馈改进规则,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随着配套规则与监管措施逐步落地,市场定价效率与资源配置功能有望提升,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也将更加友好。

交易制度优化不只是“补细节”,而是在效率与安全之间持续寻找更合适的制度安排。上交所与北交所此次面向市场征求意见,既回应了投资者对交易便利与定价质量的现实需求,也将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前移。随着规则体系完善、监管与服务同步加强,资本市场有望在更透明、更规范的框架下运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