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具生成诉讼文书暴露法律风险 上海法院查实虚假法条引用案例

【问题浮现】2025年11月,上海二中院在审理一起劳动纠纷案时,发现了法律文书造假的新手法;承办法官审查上诉材料时注意到,这份文书虽然看起来很专业,但有不少异常之处:论述逻辑过于程式化,法条引用与案情机械对应,特别是引用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司法解释——所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度溯源】法院调查发现,这份文书存在系统性的法律条文篡改。比如把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部门规章伪造成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还错误援引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等条款。法律界人士分析,这类造假已经不是传统的代笔,其标准化程度高、专业术语使用准确,明显有特定技术工具参与。近年来全国多地法院都发现了类似文书,仅2025年上半年上海法院系统就查处了7起。【多重危害】这种新型文书造假正在冲击司法秩序:一是破坏诉讼诚信,有当事人试图用技术手段规避法律审查;二是增加司法成本,法官需要额外花20%-30%的时间核查;三是可能催生"造假产业链",已有律所收到"保证胜诉"的违规服务推介。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教授李伟指出:"当法律文书变成技术包装品,司法公正的根基就会动摇。"【应对策略】上海司法系统已启动防控机制:建立"异常文书识别清单",将18项特征纳入预警;升级法律数据库比对系统,实现条文自动校验;推出"诉讼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制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还将出台《关于规范诉讼文书制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禁止使用非合规技术工具生成法律文书。【治理前景】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将"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收官重点,如何划清技术与司法的边界成为关键。多位立法专家建议,应在《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增设"诉讼材料技术审核"专章,同时建立跨部门的技术滥用监测网络。中国法学会研究显示,全球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法律AI应用备案制,我国有关制度建设需要加快。

诉讼材料可以精炼规范,但不能用"看上去正确"替代"确实正确"。越是语言流畅、结构完整的文书,越要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来源的检验。守住引用真实、证据扎实、陈述诚实的底线,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