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新规:现房配售、封闭流转,严禁转为商品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近日正式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这个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护工薪群体住房权益上迈出了新的步伐。该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涵盖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从申请、配售到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为这一新型住房保障形式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框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深圳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创新举措。这类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对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进行严格限定,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进行配售。与传统商品房不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为主,更加贴近工薪阶层的实际需求。项目采取现房配售方式,确保购房人能够看房购房,降低交易风险。 在价格确定机制上,办法遵循成本补偿与合理利润相结合的原则。配售价格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涉及的税费,同时综合考虑住房供需关系和工薪群体的支付能力。这一定价方式既保证了项目的可持续运营,又确保了价格的可承受性,表明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公益属性。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若干条件。购房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前三年内未曾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此外,申请人需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五年,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可缩短至三年。这些条件的设定,既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面向真正有需要的群体,又防止了投机性购买。 封闭管理是该办法的核心特征。办法明确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这一规定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属性不被改变,防止了政策支持的住房资源流向投机者。购房人如需退出,必须签订买卖合同满三年后,才能向相应机构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市住房主管部门可通过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防止价格虚高。 在回购机制上,办法建立了科学的折旧计算方法。发生回购时,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乘以折旧系数计算,年折旧系数为百分之一。这一机制既保护了购房人的合理权益,又防止了保障性住房资源的不合理增值。 该办法的实施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生效。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和区住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的申请条件需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这为政策的灵活执行留出了必要空间。

深圳此次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是对"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展现了超大城市解决住房问题的创新思路;随着各地保障性住房体系完善,"住有所居"的目标正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