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如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的新规定。这个规定明确表示,只要有人非法开采了永久基本农田里的黑土,数量达到了五百立方米,就可以给他定罪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还解释说,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给刑法里的一些条款做了细化。比如以前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的认定,现在改成了整体评估的模式。对于那些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只要毁了三亩地或者挖走了五百立方米黑土,就会触犯刑法。记者刘世炯也提到,这个规定大大降低了入罪门槛,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那些破坏黑土资源的犯罪行为。吴兆祥强调说,这次的解释完全是为了响应《黑土地保护法》里的要求,坚决要从重处罚那些污染和破坏黑土地的行为。记者还了解到,针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黑土地,规定的标准要稍微宽松一些:只要毁坏六亩地或者挖走一千立方米黑土就会构成犯罪。 至于具体如何操作,司法解释从发布当天就开始正式施行。刘世炯还透露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通过司法的手段来守护好我国的“黑土”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