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电诈典型案例 虚假海外高薪招聘诈骗团伙主犯获刑十一年半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了5件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涵盖海外招聘就业、婚恋诈骗、设局诈赌、虚拟货币投资等多种犯罪形式。

其中一起涉及海外高薪就业的诈骗案件因其组织严密、规模巨大、手段隐蔽而备受关注,充分反映了当前电诈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该案件的犯罪链条清晰而完整。

2022年4月,被告人齐某与在逃人员田某合谋出资成立北京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经营。

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平台投放广告,以"出国劳务"等关键词进行引流,精准锁定有出国务工意愿的劳动者。

随后,业务员利用精心设计的话术,以低门槛、高月薪的虚假工作机会吸引客户,通过签订合同、制作虚假邀请函等方式骗取信任,最终以中介费、签证费等名义索取财物。

经查实,该公司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430余名被害人共计478.3万余元。

当第一家公司因无法办理出国劳务而引发大量投诉后,犯罪团伙并未收手,反而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继续作案。

田某伙同俞某等人另行注册成立新的因私出入境服务公司,继续招聘业务员以相同方式实施诈骗。

被告人刘某担任该公司经理,协助主要犯罪分子继续进行欺诈活动。

这一阶段的诈骗规模更加庞大,涉及被害人1100余名,诈骗金额达1570余万元。

两个阶段合计,犯罪团伙共骗取1500余名被害人超过2000万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其中,齐某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虽有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的情节,但其主导地位和重大责任决定了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刘某作为从犯,虽有认罪认罚情节,但因其具有累犯身份,刑罚同样不予减轻。

北京高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此类诈骗犯罪具有明显的产业化特征。

犯罪团伙形成了从信息收集、宣传投流、话术设计、资金转移到虚假售后的完整犯罪链条,披着合法公司的外壳进行非法活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这类案件的高发,既反映了部分劳动者对海外就业的渴望,也暴露了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存在的监管漏洞。

严厉打击此类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这是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势头。

另一方面,这也是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保障涉外劳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和法律制裁的实施,能够形成有力的警示和震慑。

针对此类诈骗的防范,北京高院提出了明确建议。

有出国务工意向的劳动者应当核验中介公司和服务机构的真实资质,通过官方渠道查证其合法性;要坚决拒绝向不明对象缴纳任何费用,正规出国劳务中介的费用收取应当透明规范;要辨别区分不同签证类型,识别"旅游签证一样能出国务工"等常见骗局。

此外,劳动者应当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对于短视频平台上的海外就业广告要保持警惕,不要被虚假的高薪承诺所迷惑。

典型案例的价值,不止于对个案的裁判,更在于以法治方式揭示犯罪套路、校准社会预期。

面对“海外高薪”等诱惑性叙事,公众应以合规常识和证据意识守住底线:先核验资质、再谈费用;先确认签证类型与用工渠道、再作决定。

以持续高压惩治与系统治理并举,才能更好守护群众“钱袋子”,也为涉外劳务合作的规范运行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