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亮出未成年人保护成绩单:严惩犯罪与精准矫治并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自工作报告中,都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置于突出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

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看,两高坚持零容忍态度,形成了有力的司法威慑。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3万人。

这些数据表明,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保持了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两高还通过判令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等措施,从源头上切断犯罪人员接近未成年人的途径,形成了多层次的保护防线。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两高采取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政策。

这一政策既体现了对严重犯罪的坚决打击,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机会的尊重。

最高人民法院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2356名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1.6万名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这种分类处理的方式,既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符合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

在保护机制的完善上,两高推动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通过综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推进"六大保护"相融互促,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形成了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这些措施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家庭权益。

在校园保护方面,通过依法审理涉校园侵权案件,明确学校尽职免责的原则,鼓励家校同心共育,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

最值得关注的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了同比"双下降",这是近五年来的首次。

这一成果的取得,既反映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有效性,也反映了预防工作的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这些预防性措施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率。

同时,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国家未来。

两高报告释放的信号清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同时以更精细的分级干预和更坚实的监护责任体系托举孩子成长。

把制度的“刚性约束”与教育的“柔性修复”结合起来,把个案办理的力度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温度,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更安全、更清朗的环境中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