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镯试戴事故,谁该为这种事故买单?

一个关于玉镯试戴事故的案件,乌鲁木齐某玉器店的店主刘女士在2025年8月给赵先生展示一款标价不菲的玉镯时,不小心把托架上的玉镯摔碎了,这次事故导致玉镯价值36.5万元受损。店员反复提醒不要碰托架直接拿玉镯,但还是发生了意外。赵先生把自己的车质押给了店主并写了书面承诺:如果刘女士赔不起钱,他愿意提供一般保证。店主觉得铺软垫已经尽到责任了,而刘女士却觉得这是玉镯本身有裂纹。 双方争执不下就找评估机构做了报告,报告显示玉镯损失价值36.5万元。店主把两人告上法院,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刘女士赔偿32.85万元,赵先生对剩下的部分负责。法院认定刘女士90%的责任在于她无视提醒、手拿托架;商家铺了软垫和口头提示也算是尽到了义务但还不够严密,给他们判了10%的责任。 这案件引发了三个问题:试戴贵重商品时谁来证明裂纹是旧的还是新的?商家除了口头提示还有什么防护措施?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有什么不同?这只玉镯的破碎不仅打碎了柜台还让市场再次思考谁该为这种事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