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新央地协同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快速保护 福建首例专利纠纷一体化审理案结事了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程序分离导致效率低下。

传统模式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部门审查,民事侵权纠纷由法院独立审理,两个程序往往交叉进行,形成"一案等一案"的局面。

这种程序分离不仅延长了纠纷解决周期,还容易产生行政确权结果与民事侵权判决相互脱节的问题,影响权利人的维权效率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为破解这一难题,厦门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思路,探索央地协同新机制。

近日,厦门中院依托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次采用远程协同方式,在厦门巡回审判点对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对应民事侵权纠纷进行一体化审理。

这一创新实践标志着福建省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该案的成功运作体现了多方面的创新设计。

在程序协同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合议组率先就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开展审查,厦门中院合议庭全程旁听并同步梳理技术争议与当事人意见,随后迅速开展民事侵权案件庭审。

这种"前置旁听、同步梳理、接续审理"的模式,使行政确权程序中披露的技术事实、权利要求变动等信息直接用于民事侵权判定,实现了两个程序的有机衔接。

在技术支撑上,审理前期,厦门中院借助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技术调查力量,利用专业设备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拆解比对,与技术调查官深入研判技术特征,为后续侵权判定提供了扎实的证据基础。

在信息支撑上,厦门巡回审判点配备的专业法庭和专线信息系统,保障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时互联互通,为跨地域远程协同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这一创新机制的效果显著。

整个案件审理仅用时三个工作日,相比以往动辄一年的程序周期大幅压缩,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更为可贵的是,通过协同审理和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长期产业合作协议,双方均撤回诉讼与无效请求,实现了从纠纷对抗到合作共赢的转变,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从"零和博弈"向"互利共赢"的理念升级。

这一创新实践的深层意义在于推动"司法+行政"双轨保护体系的深度融合。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各自为政,虽然保护力度有所增强,但协同性不足。

此次央地协同一体化审理通过行政确权与民事侵权程序同步推进、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程序分离、周期较长的问题,为"双轨制"保护创新提供了新的路径。

这既落实了中央关于"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的要求,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改革样本。

展望未来,厦门将继续深化这一协同机制。

厦门中院表示,将引领知识产权法庭继续深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双轨保护体系更加协同高效。

这意味着,类似的央地协同、司法行政协同案例有望成为常态化做法,进一步缩短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周期,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化解,不只是办案速度的提升,更是对创新成本、市场秩序与社会预期的系统性回应。

厦门推动央地协同、远程一体化审理的探索表明,打通行政确权与司法审判的关键节点、让专业支撑更早介入,能够把“时间消耗”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以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此类机制创新值得持续完善与推广,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