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和物业应该是合作伙伴

杭州钱塘区一小区的这次举动,确实给了全国的物业圈不小的震动。虽说以前业主们大多只能被动接受物业公司派来的经理,但现在这个小区直接把自己的意愿摆在了明面上。这次是2024年,北景园芳洲苑小区业委会给物业公司发了函,要求他们在2个月内换掉原先的物业经理。其实,这类事件早在去年就已经在杭州城东出现过了。钱塘区这个小区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是因为前物业公司的合同到期不再续聘,后来这家知名企业在海选中胜出。为了拿下这个项目,投标文件里明确写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业委会面试合格才能上岗。 采访时相关负责人表示,面试的结果确实是不合格,至于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其实这几年业主们都很清楚,一个靠谱的项目经理比引入头部物业更重要。西湖区某小区的黄先生举了个例子,新物业刚来时派了个40多岁的项目经理来对接,经过几次接触大家都觉得他办事不靠谱。后来换了个原先在高档小区做过经理的人接手服务了4年,表现确实不错。 这次的风波还引来了杭州各小区业委会主任的热烈讨论。拱墅区有主任觉得这是好事儿,说明业主从被动维权变成了主动把关;萧山那边则表示他们虽然不直接面试,但也会对人选提要求。也有一些人认为物业公司有权自主安排人选,业委会直接发公告算是干涉内务有点越界。 浙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伟伟也参与了讨论。他指出一般来说项目负责人是物业公司的内部人事安排业委会无权干涉。但如果合同里有特别约定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话,那么业委会进行考察也是可以的。不过物业公司也有权拒绝这份约定。“如果他们不遵守的话”,孙伟伟补充道,“业委会只能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能直接干涉人事任免权”。 在黄先生看来,小区治理的终极目标是让大家住得舒心而不是争权夺利。“业委会和物业应该是合作伙伴”,他认为如果对人选不满意应该私下多沟通而不是直接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