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341万余元 医疗保障监管持续强化

近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处以3410293.94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惠医保罚字〔2025〕6号,作出决定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

该处罚事由关联条例中对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明确要求,涵盖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核验参保凭证、遵循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服务、如实出具费用单据与资料等内容,同时强调不得出现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检查、分解处方、超量或重复开药、重复或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问题:医保基金使用链条上仍存合规风险点。

医保基金是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运行依赖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审核监管等多个环节的共同约束。

从公告所指向的条款内容看,违规可能涉及诊疗与结算管理中的关键高风险领域:一是就医身份与凭证核验不到位,易为冒名就医、虚假就医留下空间;二是住院管理不规范,如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问题会扭曲医疗服务供给结构;三是诊疗行为偏离规范,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或处方拆分、超量开药等既加重患者负担,也侵蚀基金安全;四是费用管理不透明或收费不合规,如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损害参保人知情权与公平性。

原因:制度压力与管理短板交织,合规体系仍需补强。

近年来医疗服务需求增长、学科发展迭代加快,医院运营面临成本、绩效与质量安全多重目标平衡。

在此背景下,个别环节若存在内控不严、流程设计不细、信息化校验与预警不足,容易使“规范要求”在执行层面出现偏差。

与此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按病种、按病组等付费机制对诊疗路径、费用结构提出更强的标准化要求,若临床路径管理与收费审核未能同步升级,也可能造成“诊疗记录—费用项目—医保结算”之间的不一致,进而触发监管风险。

此外,医保基金监管呈现常态化、穿透式趋势,数据比对、智能审核、现场核查等手段综合运用,违规行为更易被识别与追溯,医疗机构必须将合规从“事后整改”转向“事前预防”。

影响:以案促治、以罚促改,形成对行业的规范指引。

对涉事医院而言,行政处罚将倒逼其对就医核验、住院管理、诊疗规范、收费项目与票据资料出具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信息系统与责任链条。

对行业层面而言,明确依据条例第十五条并依第三十八条作出处罚,释放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对医保基金违规“零容忍”的信号,有利于震慑潜在违规、净化医疗服务生态。

对参保群众而言,严格监管有助于遏制不合理医疗与不合规收费,推动医疗服务回归“合理、必要、规范”的本质,增强群众对医保制度的信任与获得感。

对策: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临床—收费—医保”协同治理。

医疗机构应把基金合规作为底线性要求,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内控体系:一是强化实名就医与凭证核验,完善前端身份识别、授权核验与异常预警机制,堵住冒名就医等漏洞;二是抓实诊疗规范执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健全处方点评、病历质控与多维度审核;三是规范住院管理与费用结算,严格执行住院指征、床位管理及出入院记录,防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四是提升收费合规与信息透明度,确保费用单据与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减少患者疑虑与纠纷;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和问责机制,将合规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与岗位责任,形成“谁经办、谁负责”的闭环。

监管部门方面,可继续完善事前提醒、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联动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以问题清单为抓手开展整改,并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

前景:基金监管将更精准更智能,合规建设进入“硬约束”阶段。

随着医保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将从传统抽查向数据化、智能化、跨部门协同演进,对异常费用、异常处方、异常住院等行为的识别将更及时、更精准。

医疗机构若能把合规建设前置到业务流程设计与信息系统校验中,把规范诊疗作为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费用公开透明作为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就有望在支付方式改革与监管趋严的环境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反之,若仍停留在“被动应对”,不仅可能面临经济处罚与信誉风险,也将影响医院运营稳定与公众信任。

这起典型案例犹如一记警钟,昭示着我国医保监管已进入“长牙齿”的新阶段。

在医疗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当下,唯有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制度闭环,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未来医疗机构的竞争,必将是质量与合规的双重比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