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交易场景持续扩容的背景下,一些经营主体借助技术手段或流量规则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推动网络市场在公平、透明的轨道上运行。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7152.94万元。
问题:网络空间不正当竞争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 从执法重点看,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态更加复杂,既包括刷单炒信、虚构直播间人气等“流量造假”,也包括直播带货中的商业诋毁、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等“内容失真”,还涉及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技术型”违法行为。
部分领域集中度高、传播链条短、交易决策快,一旦出现虚假信息或恶性竞争,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生态。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和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领域作为治理重点,同时关注新业态新技术背景下的竞争失序问题。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规则套利,推动违法手段“升级迭代” 不正当竞争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短期利益诱导与监管治理难度并存。
一方面,部分主体片面追求销量、排名和市场份额,以“数据好看”换取流量、转化与融资,形成对刷单炒信、虚构人气等行为的现实激励。
另一方面,平台规则、算法推荐和私域传播使得违法行为更易隐蔽分散,证据固定、链条追溯、责任界定难度上升,促使一些行为从传统线下“口碑造假”转向线上“技术化作案”。
同时,行业竞争加剧背景下,个别主体通过互黑互踩、商业诋毁等方式拉低对手,进一步加剧市场“内耗”。
影响:伤害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并削弱创新动力 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直接后果是误导消费决策,侵蚀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尤其对药品、保健品等涉老领域,可能带来更高的社会风险和健康风险。
对行业而言,虚构销量与口碑会挤压合规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迫使企业将资源投入“流量竞争”而非产品质量和技术研发,影响产业升级与长期竞争力。
对平台生态而言,若放任“数据造假—流量倾斜—再造假”的循环,平台公信力将被消耗,市场预期趋于不稳,最终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对策:执法监管、技术治理与制度约束同步推进 针对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多维度治理举措。
一是强化执法震慑,明确专项行动主攻方向。
2025年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将聚焦违法行为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对刷单炒信、夸大功效、虚构人气、商业诋毁、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针对光伏、汽车平台等领域互黑互踩等现象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数字化精准治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加强监测,鼓励探索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行为的发现能力,拓展线索来源、及时固定证据,提升执法的准确性与效率。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与规则引导,推动形成合规共识。
通过召开平台企业座谈会宣贯法律要求,并以“案情+评论解读”的方式发布典型案例,划清底线、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促进行业由“拼流量”向“拼质量、拼服务”转变。
四是夯实制度供给,压实平台经营者责任。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对网络不正当竞争增加数据权益保护并明确平台经营者责任。
监管部门提示,平台经营者不仅要做到自身合规,还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竞争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依法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平台治理+监管执法”的合力。
前景:在法治化、常态化治理中构建更稳定的竞争预期 从趋势看,随着法律制度完善与监管手段升级,网络不正当竞争治理将更强调“全链条”与“可追溯”,在强化处罚的同时推动平台规则透明化、经营行为规范化。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法实施,对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可以预期,针对重点领域的高频监管与典型案例的持续发布,将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促使行业竞争回归价值创造。
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执法、制度、宣传等多维度的综合施策,正在构建起一套更加完善的网络市场治理体系。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网络经济规范的认识进入了新阶段,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更加明确,监管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网络市场必将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为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心的购物环境,为经营者提供更加公正的竞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