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四天是个笑话!滨州打工人请务必清醒过来进厂前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审批备案

滨州的一位本地职场观察者小滨,把大家耳熟能详的劳动法条款摆到台面上来。他痛批滨州很多工厂每天要工作12小时,并且实行两班倒。这些做法究竟是真正的高薪岗位,还是打着合法旗号的血汗工厂呢?大家再好好想一想,月休四天听上去像是福利,但实际上员工根本没有真正休息。这种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会让身体垮掉,最终进医院去花钱看病。 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三十六条拿出来看看。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现已统一为40小时)的工时制度。现在许多企业直接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直接超标4小时。如果企业没有特殊审批的话,这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滨州企业最常用的借口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原劳动部的规定,综合工时制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等特定岗位。还有一些受季节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也适用。不过必须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才行。 备案审批程序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企业需要提交申请、岗位说明和职工意见等等材料才能获得审批。即使拿到审批了,也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必须与法定标准保持一致。 滨州纺织、铝业、化工和新能源这些需要连续作业的行业常常直接在招聘广告中写明“12小时两班倒”和“月休4天”。很多时候这些企业根本不提备案审批的事情,等员工进了工厂才会知道已经备案了。 就算真的备案了也不一定安全。每天工作12小时、月休四天这样的规定完全不符合法律标准。假设一个员工每月工作26天,每天12小时,总共就要312小时。法定标准大约是每月166到176小时之间。超出了法定标准的两倍以上! 月休四天根本不算是休息时间。白班夜班轮换后回家补觉、调整生物钟才是员工实际的休息方式。一旦旺季到来订单增多时连这四天也没有了。节假日三倍工资也经常被包含在包干工资里面了。 工人们对这些问题十分不满:“备案了就能随便要求12小时工作吗?”“劳动法难道是摆设吗?”“身体垮了谁来负责?”他们还吐槽:“夜班回家天亮了才睡觉”,“肠胃功能紊乱、血压升高、脱发”,“年轻时候赚了钱老了全拿去医院看病了”。 有的工人甚至觉得投诉也没用:“企业会说已经备案了”,“人社局查到了也难认定违法”,“维权成本高”,“工人敢闹就会被开除”。 对于这种情况我有几句狠话要说:没备案的12小时两班倒就是直接违法!员工有权拒绝从事这样的工作并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一定要查清楚!备案了也不要嚣张!平均超标、未保障健康、强制加班照样违法! 法律界逐渐有了相关判例:超出上限部分按标准工时算加班费,违法加班还能获得双倍赔偿! 月休四天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别被表面上的四天骗了。实际休息时间已经被生物钟和疲劳消耗殆尽了。 滨州打工人请务必清醒过来进厂前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审批备案文号拿出来看!合同里面要写清楚具体的工时制度和加班计算方式还要注意保留证据! 如果身体实在扛不住就赶紧逃跑吧!身体健康没了再多钱也买不回来一条命! 一定要敢于投诉拨打12333热线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和工会求助! 最后我要问大家几个问题:你干过12小时两班倒的工作吗?有没有合法备案?你相信“月休四天”的说法吗?实际休息了几天?孩子高考后你是鼓励他进厂工作还是建议他避开这个坑去考公或上大学? 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吧!让更多滨州的工人看到真相别再被所谓的“高薪”陷阱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