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灾害保险实施方案咋执行

烟台市政府新闻办3月25日搞了个新闻发布会,专门讲讲“抓落实开新局”这一茬事儿。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的牟红霞工程师也来跟大家唠唠《烟台市灾害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是咋回事儿,还回答了大伙儿的问题。从新闻里能听出来,这方案把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和特助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赔钱的标准都给说清楚了。 先说综合保险吧,一共涵盖了18种自然灾害。要是因为这些灾害把人给砸死了,每人赔15万;要是砸伤了得看病,医疗费最多给15万;要是后来抢救不过来也归西了,总共也能拿15万。这还不算完,要是房子塌了或者坏了,每户人家再拿5万补贴。除了这些天灾,要是碰上溺水、煤气中毒、爆炸、着火或者触电这种意外把人搞没了,每人能赔4万。另外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保障内容,比如政府组织的避险转移或者灾后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还有大旱缺水时的补助。 特助保险就像在综合保险上又多加了一层保障。主要是偏向于一些重点人群。比如遇上那5种意外没亲戚也没啥特殊情况死了的人,就再加2万块钱特助费。如果是为了见义勇为出了事儿的人归西了,直接给50万特助;要是活着受伤了,医疗费的特助上限是25万。要是从事抢险救灾的人员牺牲了,就给10万块钱。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或者受伤也都有对应的特助金,1万到2万不等。还有居民住房倒塌损坏每户补1万。 烟台这保险政策具体咋执行还得看方案和合同写的啥样儿。接下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还得接着忙活宣传和执行这事儿,好让保险真正在保护群众安全上派上用场。(中国山东网记者王伯渠 通讯员杨喻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