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的新合乡新四村,茶园里的茶树迎着春风伸懒腰。而在离那儿十几公里远的桐庐法院江南人民法庭,法官王杰却正为一桩茶园里的意外犯难。采茶工陈阿姨雨天摔了一跤,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术后体内留了块钛合金钢板。到了2025年底,陈阿姨拿着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去桐庐县法院起诉,索赔雇主茶叶公司20多万。卷宗里显示她的固定物还没拆,也没做鉴定。按规矩原告得先去鉴定,但要评伤残通常得先把钢板拆了。可骨科医生说,这骨折位置特殊,拆了可能伤神经血管,而且钛合金跟人体合得来,不建议拆。王杰心里想,不能为了打官司再让陈阿姨挨一刀,甚至搞出不可逆的后果。 案子刚调解时,茶叶公司觉得从陈阿姨走路的视频看恢复不错,不构成伤残。于是双方卡在了那片“拆不拆”的钢板上。王杰决定换个法子,他把骨科医生请来研判。他给陈阿姨解释钢板不拆对身体最好,强行拆可能有二次伤害。他给陈阿姨算了笔“健康账”:不拆还能早点拿到赔偿。同时也告诉茶叶公司,陈阿姨确实粉碎性骨折且钢板终身在身,得赔合理钱数。要是坚持拆了再评残,公司可能要赔得更多。 经过多轮私下沟通,双方终于谈拢:茶叶公司一次性给陈阿姨赔残疾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总共6万元(不包含之前垫付的钱)。协议签好后两天内钱就到账了。电话那头陈阿姨哭着说:“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为我着想,我真要挨那一刀了。”茶叶公司老板也松了口气:“法官把医学道理讲透了,我们也愿意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