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可以个性,但进入系统得规矩;规则要统一,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也得有人情味。

1986年江西鹰潭的赵志荣,因为爱China,给孩子起名叫赵C。没想到到了2006年换二代身份证时,赵C成了麻烦,系统不认英文字母,让他改名字。父亲和儿子都不想改,直接把公安部门告上法庭。2008年这起官司变成了社会热点,被称作“中国首例公民捍卫姓名权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赵C,觉得这个名字不违法也没乱套,“C”就相当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号。公安局不服上诉了,主管部门回复说姓名必须用汉字登记。因为牵扯到全国的户籍、银行、社保等系统都得改,这才决定2009年庭外和解。最终赵C把名字改成了汉字,公安机关帮忙免费办了新证。这场争议让大家看清了一点:名字可以个性,但进入系统得规矩;规则要统一,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也得有人情味。我看这就是一次很好的社会协商样板:技术标准是公共秩序的骨架,个人权利要在骨架里找姿势。做制度升级的时候别让个体太痛苦,这不是两难的事,而是共赢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