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以稳定收益预期撬动新型储能高质量扩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青海、甘肃等新能源发电渗透率超过30%的地区,电网调节压力显著增大,亟需新型储能发挥关键调节功能。然而,此前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容量电价机制,独立储能项目收益主要依赖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难以覆盖投资与运营成本,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 此次《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层面首次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填补了制度空白。该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稳定的容量补偿收益,确保储能项目的经济性,同时结合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提升综合收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刘永东指出,这个政策精准匹配了储能的容量价值与收益水平,破解了行业发展的机制性障碍。 从长远来看,新型储能行业正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随着政策落地,行业将加速向长时化、高效化方向升级,深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专家预测,“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年均新增装机将超2亿千瓦,新型储能作为关键调节资源,其规模化发展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实支撑。

新型储能正从辅助角色转变为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该转变反映了国家对能源转型规律的深刻把握。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不仅确认了储能价值,更科学规划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在能源绿色转型背景下,通过完善政策与市场机制,新型储能将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