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天津的商业用房信贷政策动了刀子,首付比例的下限降到了30% 。

给天津的商业用房信贷政策动了刀子,首付比例的下限降到了30%。天津方面刚刚拿出了新的招数,通知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还有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起发的。从现在起,只要是在天津买房做买卖或者搞商住两用的企业和个人,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都得按照房款的30%来定。 这个政策出台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让房地产市场稳一点、健康一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也都给了地方更大的自主权。调整的主要内容就是把之前那种乱七八糟的首付要求给统一了、明确了,把标准统一到了30%。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炒房,同时也给商业地产领域的信贷管理加了一把火,更灵活一些。 商业用房本身就是房地产的重要一环,它搞得好不好关系到商场活不活跃、就业稳不稳、投资有没有人投。把首付比例定下来,既能管住过度借债,又能帮企业和个人把买商铺的钱给凑齐,支持实体经济干活。文件里写得很明白,这是照着《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来的,也考虑到了天津本地的市场情况。这充分体现了“因城施策”的精神。 通知里特别强调了市场化和法治化这两件事。在这30%的底线之上,天津市的各家银行自己说了算,可以根据经营策略、风险管理能力还有对客户信用的看法,自己决定每一笔贷款的首付到底是多少。30%是个底儿不是死规矩。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还钱能力、房子值多少钱以及市场风险有多大这些因素来定实际的首付比例,可能会比30%高。 大家都觉得这政策发出来有好几个意思。第一是说明现在管房地产更讲究分清楚住宅和商业了;第二是通过调调条件能把以前积压的商铺给盘活;第三是让银行自己来定价格风险;第四也是天津在摸索“人、房、地、钱”怎么联动着走。 这次天津调整贷款首付比例是跟着国家大方向走的具体行动。它既把合理的需求给支持了又把市场活力给激活了还没忘守住金融安全的线。以后房地产市场还得靠大家一块儿出政策搞改革。天津的这次微调给其他城市做了个榜样,看看怎么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办事才最合适。至于这政策到底管不管用、会不会对市场供需和金融风险有啥影响,还得看以后的市场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