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规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遛狗没拴绳导致伤人,罚款上限是一千块,情节严重的还得拘留。咱们天津人得知道这事。就在这一年的1月,天津静海法院静海镇法庭解决了一起大纠纷。那天一大早,张奶奶在小区里遛弯儿,突然从楼道窜出来一只狗,这狗是王某养的,它没拴绳,直接就把张奶奶撞倒了。老人腰椎骨折进了医院,医疗费护理费花了不少。双方后来怎么商量都谈不拢,金额差距太大。没办法,张奶奶只好把王某告到了法院。法院受理案子后,法官赶紧查证据、理事实。经调查确认,狗跑出来是因为主人王某没给拴绳,他这管理责任没尽到,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得赔钱。 考虑到双方都是邻居,岁数也不小了,没啥根本矛盾,法官决定先试着调解一下。调解的时候法官讲理讲情讲法,告诉王某不拴绳违法又危险,不光要赔钱,还影响公共安全。张奶奶那边也把自己的难处说了一遍。后来大家都互相体谅了一下,王某承认了错误愿意赔礼道歉,张奶奶也同意少要点钱。最后双方当场就把协议签了。 法官最后提醒大家:养狗是权利也是义务和责任。以后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子戴嘴套,离老人孩子远点儿。咱们一起维护好安全和谐的环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