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将光伏制造纳入能源统筹管理以提升协同与韧性

光伏产业我国能源转型中的战略地位日益重要。作为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支撑,光伏产业已形成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完整的自主可控能力。但该战略性产业在发展中仍面临结构性矛盾。 当前光伏产业主要存在三上问题。一是制造端与应用端协同不足——产业链上下游缺乏有效联动——导致产能规划与实际需求存偏差。二是产能布局与电网承载力不匹配,部分地区光伏产能过度集中,超出当地电网消纳能力,影响新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产能供需失衡频繁波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产业缺乏稳定发展预期。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管理体制与产业发展阶段的不适应。长期以来,光伏制造按一般制造业管理,缺乏能源战略层面的统筹。去年国家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虽然长远有其意义,但在产业链协同、产能规划诸上仍需完善。在推进"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光伏产业的战略地位和能源属性应得到充分重视。 将光伏制造纳入能源行业管理体系很重要。对产业发展而言,可实现制造与应用的有机协同、安全与转型的并重推进、政策与监管的统一规范,消除产业链信息不对称,形成合力。对国家能源战略而言,这是基于能源结构变化和能源安全考量,对我国能源管理系统的升级,是支撑"双碳"目标落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将光伏制造产能与能源发展、电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形成"制造—应用—消纳"的协同体系。二是建立市场调控机制,参照传统能源行业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将光伏制造产能与全国光伏装机规划及出口需求联动,构建"以需定产"的动态平衡机制。三是建立价格预警机制,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四是建立全国统一监测平台,完善应急保障及过剩监测体系,提升产业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重新审视光伏产业的管理定位具有战略意义。这不仅关乎产业发展质量,更关系到我国能否在新能源时代掌握发展主动权。有关建议为破解光伏产业发展瓶颈提供了新思路,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创新释放产业潜能,使光伏制造该战略性产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这一议题的深入探讨,有望引发对新能源产业链管理模式的更广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