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规矩

中国方面打算立法给这种情况定规矩:不管谁发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在发生,或者觉得马上要发生了,都得马上把消息报告上去。中新网6月24日从北京发消息说(记者李京泽、谢雁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这一天,开始审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的二审稿。 这个草案里把具体的规定定死了: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看到或者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必须赶紧打电话给当地政府、对口部门或者疾控机构,把事儿说清楚。为了确保消息传得快传得准,国家得把这个报告制度搞得更健全才行。 到时候接到消息的卫生健康部门或者疾控部门,也得立马上报给本级政府,而且还得同时往上一级单位和国务院部门报信儿。启动应急响应这事儿由政府拍板定夺;等到把事态控制住了,也得赶紧宣布把响应解除掉,让那些依法采取的措施别再继续执行了。 另外,要是发现有谣言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到处传播,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管理,有关部门必须得马上出来辟谣,把真实的消息给大家看清楚。在这次应急处理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得确保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可提供。尤其是对那些急等着救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必须给予特别的照顾和安排。 草案还规定了,一旦发生了这类事件,事发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就得立刻组织应对工作;同时还得向上一级汇报情况;实在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越级上报。还有一个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的那个应急指挥机构,就是专门来协调、指挥各个相关部门以及下级政府一起干活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