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少数退休公职人员借助原有职权影响力参与营利活动的情况不时出现,已成为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持续加大关注力度,将违规兼职列为2026年重点查处内容——继续规范退休人员行为——防范隐性腐败风险。根据《公务员法》《党纪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管理对应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职有明确限制。其中,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后3年内,不得在原管辖区域、与原业务相关的企业或营利性机构任职兼职,也不得从事相关营利活动。普通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限制期为2年,期间禁止从事与原岗位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工作。此外,所有退休人员未经组织审批,不得在企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兼职;即便获批,也严禁领取薪酬、奖金、补贴或礼品礼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退休意味着岗位离开,但廉洁自律的要求不会随之结束。严查违规兼职,既是反腐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广大公职人员应认识到,守规矩不仅是纪律要求,也是对个人名誉和晚年生活负责。把权力运行置于制度约束之下,才能持续涵养清朗政治生态,并为社会树立公正廉洁的行为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