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个挺特殊的案子,九旬的李某和七旬的蔡某闹离婚。他俩原本是再婚夫妻,因为性格合不来,吵了几十年,最后没办法就闹上了法庭。法院依法判了离婚,财产也分好了,可钱还没捂热乎,双方就又打起了退堂鼓。蔡某怕当面给李某钱容易起争执,也怕老两口心里不踏实不肯收钱;李某呢,也担心钱能不能真的到账。这种“钱还没数完事还没完”的状态,其实是很多老年人离婚案子里常见的难题。 老人的事儿之所以难办,主要是社会变了人也老了。现在大家活得久了,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高了,再加上生活习惯不一样、钱怎么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矛盾自然就多了。而且老人岁数大了,对法律程序也不熟悉,本来就容易多想;再加上身体不方便、身边没人帮忙说话,沟通起来特别费劲。所以案子虽然结了,但心里的结还在,这就给后续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没等法院通知就主动出击了。他把双方叫到法庭上,亲自盯着把钱交给了李某,还帮忙写收据、点钞票。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光盯着钱怎么给出去,还一边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一边劝他们消消气。这种“判案+付钱+劝架”一条龙的做法,把司法的职责从单纯的判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化解纠纷。 这个案子处理得好,对两位老人来说是好事儿。不仅财产的问题解决了,有个第三方在场把账算清了,两个人多年的积怨也化解了不少。对于法院来说也是个好事儿,说明基层法官在处理家里的事情时不仅讲法理还重人情。 现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2.8亿了,各种纠纷越来越复杂多样。以后法院得琢磨出更适合老人的办事方法了,比如开个“老年绿色通道”、帮忙办理后续手续、多找社区的人来帮忙调解之类的。同时也得通过这些典型的例子定个规矩出来,把怎么处理财产、怎么劝人这种事都标准化了。 司法不光是个定对错的尺子,还可以是盏温暖人心的灯。这个高龄离婚案告诉我们,在处理那些复杂的人情纠葛时,法律可以多走一步、多想想办法。怎么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把事情做得更通情达理一点?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值得我们去琢磨学习。 随着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快,司法服务也得跟着变细变贴心才行。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治理的水平提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