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商报讯记者董晗萱报道了一个重大消息,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七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这次八部门的联合发布的内容主要是为了把虚拟货币的风险控制住。首先是要明确的是,境内对虚拟货币坚决不允许发行。如果有境内主体或者控制境外主体想要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是不行的。其次是因为虚拟货币依靠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所以风险容易跨越国境传播,金融管理部门对此普遍保持警惕态度。所以把这一点给明确提出了,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以及他们控制的境外主体都不能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再次是涉及到了稳定币的问题,因为有些稳定币在流通中其实履行了部分法定货币的功能,会影响货币主权。所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想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也得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这次八部门包括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还有国家外汇局。他们都是为了防止虚拟货币带来更大风险而努力。总之这次发布通知的目的就是要给虚拟货币一个明确规定:在国内和国外都不能随便发行。这次联合发布通知不仅仅是为了防止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或者非法集资等活动,也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