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接着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应知应会。第121期提到,行政规范性文件该谁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是解释主体,不过县级以上政府的文件解释,部门可以具体经办。千万不能把议事机构、临时机构或者国企当作解释单位。那公平竞争审查呢?主体有两种,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公共管理组织,范围涵盖了影响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文件和具体政策。 第122期聊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核心是怎么干活。如果是部门自己搞政策,起草阶段就得自己查;如果是多个部门一起弄,牵头的单位来查。如果是县政府或者人大那边出台的政策,就得靠市场监管部门去审核。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听一听经营者、协会商会这些人的意见,涉及大家利益的还得听听老百姓的声音。 第123期说的是不处罚是不是就完事了?不!依法不罚也要给当事人讲道理、教育教育。还有,决定处罚之前必须要把事儿说清楚:拟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都得摆出来,还得告诉人家有陈述、申辩甚至听证的权利。 第124期讲的是不告诉权利会怎么样?那不行!如果没依法告知内容和依据,就不能下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必须充分听着,如果理由证据成立就必须采纳,绝对不能因为人家讲道理就给更重的处罚。 第125期问处罚程序有几种?简易和普通两种。哪些能当场下决定?违法事实清楚有依据的,对公民两百元以下、对单位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办。 第126期讲证据拍照有啥讲究?得写明证明啥、啥时候拍的、在哪拍的、谁拍的、谁执法的。当事人得签字确认,要是不签执法人员得写上情况。文字记录拒绝签字怎么办?文书上注明拒绝情况并盖章记录。 第127期问执法得拿证吗?肯定得!检查调查、强制措施执行、送达文书这些时候都得主动亮证。人数上也有规矩:调查检查、强制措施至少得俩人在场。 第128期说管辖区有争议咋解决?最先立案的先管;解决不了就报共同上级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上级指定管辖。什么情况能先登记保存证据?证据可能没了或者以后难找的时候才能办。 第129期讲填物品清单要注意啥?名字、数量、规格、形态还有处理结果都得写明白。当事人签字确认还得执法人员签字盖章。处理决定得在七天内做完。《行政处罚法》对追诉时效是怎么说的?两年内没发现的一般不罚了;涉及人命、金融安全且有后果的,这期限变成五年。从行为发生那天算起;如果行为连续不断的,从结束那天算。 第130期最后问对同一违法行为能不能罚两次?不能!同一个违法事实违反了多条法律规范要罚款的话,按罚得重的那条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