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而不用”到“真求真改”——严查意见征求走过场,夯实基层治理公信力

岁末年初往往是各地各部门集中征求意见的时段。本意在于开门纳谏、集思广益——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让决策更科学、更贴近实际。然而,记者调研发现,这项本应发挥作用的制度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走样。问题表现多样且并不鲜见:有的部门设了意见邮箱却长期不查看,邮件一直停留在“收件人未读”;有的采取“过滤式”征求,只在“自己人”范围内收集意见,在封闭小圈子里完成所谓“意见统一”;有的搞“甩锅式”征求,表面问计于民,实则为决策失误预留推责空间;还有的为赶进度仓促行事,周五发通知、周六就要求反馈。这些现象折射出,一些地方的意见征求已沦为程序性的走过场。根子在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一些部门对意见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它当作必须完成的行政动作,而不是改进工作的有效渠道;既缺少真心听取的态度,也缺少把意见转化为行动的力度,于是制度被执行成了形式,价值随之被消耗。这样的“走过场”危害不小。表面上,它耗费群众时间与热情,让参与者感到被敷衍、不被尊重,直接损害基层治理公信力;更深层次上,它堵塞了民意表达的有效通道,使真实诉求难以进入决策视野,政策措施可能偏离实际,影响工作效率与治理效果,久而久之还会加重群众的不信任。要根治顽疾,需要多措并举。首先在“真”字上动真格,强化制度约束:明确征求程序、时限和反馈要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估指标,推动做到“真求意见、求真意见”。其次在“实”字上见成效,将意见征集、采纳及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通过透明方式让群众知道意见是否被采纳、如何采纳,增强参与感,也倒逼征集方提升质量与效率。再次加大督查问责,对把意见征求当“走过场”的敷衍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明确的约束和警示。从更深层看,改进意见征求还要转变作风、树立正确权力观,拿出接受批评的胸襟和纠错改进执行力,认真对待每一份声音,不论赞同还是质疑。这既是对民主决策程序的尊重,也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

民意征求不是行政程序的点缀,而是现代治理的基础。让每一条建议被认真看见、每一项批评能转化为改进动力,才能真正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形成更有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既是破除形式主义的治本之策,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