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5年查处违纪违法干部6716人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通报数据反映出广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力度与节奏。总体来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延续“严”的主基调,同时更强调把监督融入治理链条,将“惩治震慑”与“教育挽救”“制度约束”衔接起来,提升治理效能。 问题:从案件数量、处置节奏和人员结构看,重点领域风险与作风顽疾仍较突出。一方面,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4109件、立案6716件、处分5759人,说明违纪违法存量仍需持续清理;另一方面,立案涉及局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512人、科级干部806人,处分涉及局级干部50人、处级干部406人、科级干部693人,表明“关键少数”仍是监督重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同时,处分对象中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占比较大,提示基层“微腐败”、涉企领域不正之风等问题与群众获得感、营商环境直接有关,治理需要向基层延伸、向关键环节聚焦。 原因:问题成因呈现结构性因素与现实压力叠加的特征。其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重大项目推进、城市治理更新、公共资源配置等事项增多,权力运行链条更长、环节更多,若监督跟不上、制度不完善,容易形成寻租空间。其二,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不强,存侥幸心理,个别地方和单位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不足,导致决策、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风险聚集。其三,风腐交织仍较突出,一些作风问题背后可能牵出利益输送,甚至形成“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影响政治生态和市场秩序。其四,信访举报总量较大、检举控告类占比明显,既反映群众监督渠道较为畅通,也说明一些顽疾仍有反复,需要在机制上综合治理、形成闭环。 影响: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具有多重现实意义。首先,立案、处分数据与“行贿受贿一起查”同步推进,对腐败存量形成震慑、对增量形成遏制,有助于净化政治生态。其次,“四种形态”运用呈现以第一种形态为主的结构特征:全年批评教育和处理147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630人次,占58.4%;第二种形态4924人次,占33.3%;第三种形态662人次,占4.5%;第四种形态566人次,占3.8%。这表明监督更注重抓早抓小,通过日常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把问题处理在苗头阶段,降低演变为严重案件的概率。再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450人、移送检察机关72人,有助于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推动形成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增强社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 对策:从通报释放的治理导向看,下一步可从“精准监督、系统治理、长效约束”三个维度持续发力。第一,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围绕权力集中部门、公共资源配置环节、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国资国企、基层治理等领域强化穿透式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监督关口前移。第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与效率,推动“四种形态”运用更规范、更精准,既保持惩治力度,也加强教育管理和制度约束,防止“小错”拖成“大祸”。第三,完善受贿行贿同查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戒与曝光力度,推动建立企业合规与行业自律体系,压缩“围猎”空间,从源头减少腐败土壤。第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监督执纪成效更多转化为民生实效。第五,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案件查办与制度建设、流程再造、权力清单管理结合起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做法。 前景:从数据结构与治理取向看,广州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在“高压惩治”与“系统施治”之间保持平衡,重点可能深入转向更精准的风险识别和更有效的制度供给。一上,监督执纪将持续对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尤其对顶风违纪、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行为从严查处;另一方面,随着日常监督常态化、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以及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更多问题有望在早期被发现、被纠正,从而减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同时,行贿治理力度加大将推动市场主体更加重视合规经营,形成“不能围猎、也不敢围猎”的氛围,促进政商关系更加清朗。

透过这份年度报告可以看到,反腐败斗争正从量的积累走向质的提升。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递进过程中,精准监督与系统施治正在形成合力。面向未来,如何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仍是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回答的课题。广州的实践表明——只有保持定力、持续用力——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