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婚内出轨赠与无效 离异配偶成功追回共同财产

近年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情感维系"等名义向婚外对象转移财产,离婚后另一方能否追索、如何追索,成为家事纠纷中的热点问题。本案中,当事人于2015年2月16日登记结婚。2024年2月至6月期间——男方与他人发展不正当关系——并通过转账、购物等方式累计支付1.9万余元。同年7月,女方发现后提出离婚,双方经调解解除婚姻关系。随后,女方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受赠人返还涉及的款项。

本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示了法律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法院的裁决既说明了法治权威,也传递了明确的价值导向: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约束。这为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