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上海的儿子家,儿媳每天上班都要拎个保温盒出门,里面装着头天晚上她自己做的鸡胸肉沙拉、全麦面包和玉米粒。我就问她单位是不是没食堂,她笑着说单位有食堂,就是自己做的饭菜更合胃口。现在超市里的东西多得很,白面、大米、进口牛奶、低脂鸡胸肉、藜麦、奇亚籽摆满了货架,可很多人反而不知道该吃点啥了。 年轻人现在都讲究“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吃少”,但实际上他们大多是把这三句话给倒过来了:早餐随便对付两口,中午叫个外卖凑合一下,晚上就吃大鱼大肉再配个夜宵。结果是高血压、高血糖、肥胖症到处都是。 这其实跟几十年前的情况挺像的。工厂里的老师傅们就爱用铝饭盒自己带饭去上班,食堂给免费加热。如果在食堂吃一份大灶的菜要一块钱,自己带菜只需要五毛钱。那省下的钱买包烟或者买瓶酒喝,也算是买回了一段青春。 最难忘的还是有一次十几个少年去五鹿山自然保护区野餐。我们把面包、烧饼、火腿肠、罐头、苹果全塞进书包里背进山。林间的风吹过来带着松脂味,大家就在地上席地而坐,把书包当餐桌,把矿泉水瓶当酒杯喝酒。 那顿饭吃的是粗茶淡饭,却比任何山珍海味都带劲。因为那是一群人的青春记忆。 回到公社化那会儿,每天上午九点大队就会敲锣喊送饭喽。各家各户把窝窝头、酸菜、腌辣椒抱出来放在一起,再配上一罐米汤。送饭员就把这些饭罐码得整整齐齐,沿着崎岖山路一路小跑送到地头给工人们送去。 工人们蹲在地上各认各家的碗,清一色都是米汤配窝窝头。偶尔有人能夹到一块咸肉,那香味就能飘一整天。收工以后大家再把空碗带回家洗干净,第二天还得接着循环使用。 最早的时候是战争年代,“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抗战剧里的李玉和就把密电码藏在粥盒里骗过了鬼子;沙奶奶也把伤员养得像铁塔一样结实再让他们上前线;《红岩》里国民党送来的却是发臭的饭菜。 最让人惊心动魄的还是《上甘岭》里的情节。志愿军跟朝鲜老乡在枪林弹雨中互相递送弹药、苹果和热饭。那一碗冒着热气的白菜炖粉条就是生与死的接力棒。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带饭也好送饭也好,核心都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别人,把最苦的日子留给自己去扛。战争年代用饭盒传递信仰和希望,建设时期用饭盒传递工作的干劲和热情。现在我们用饭盒传递的是健康理念——自己做一份便当也许就是对抗外卖浪费和“过劳肥”的一种微小反抗。 等到下一代再也不需要带饭、再也不用担心吃不上一口热乎菜的时候,这份从苦日子里攒下的“自己动手”精神还会一直藏在每个人的饭盒里继续向前传递下去。